厂房为丁类厂房,现将部分厂房车间调整为生产服务用房。调整后,项目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由,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停车位、配套设施等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满足原规划条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福建允升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0万吨复合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地点:1、项目所在地。2、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3、连城县政府网http://.fjlylc.gov.cn/)。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公示期十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邮编:366200,联系电线,电子邮箱:lcxgcghg@163.com)。附件:年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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