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事故(以下简称“11·22”事故),这起被称为中国油气管道史上最惨烈的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在“11·22”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后,泄漏原油海滩污染开始显现,居民养殖的蛤蜊、螃蟹和鱼虾受污染海水影响开始大量死亡,海滩石头和沙滩上残存的原油在短时间内难以自然净化。
通过调查,此次事故被国家安监总局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了这次事故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地下管线种类和数量迅速增加,由于部分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滞后、年久失修、外部施工等,导致管线事故也迅速增加。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年中国地下管线年中国直接因地下管线事故而产生死伤的事故共27起,死亡人数达117人。“11·22”事故的发生,再次引起了公众对城市地下管线安全问题的关注。
江贻芳的调研显示,2000年-2011年间,中国共有253个城市开展过城市地下管线%的城市未进行地下管线普查。调研还发现,中国拥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城市并不多,而按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拥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城市首先是做过地线个做过普查的城市中,只有少数设立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江贻芳说。
专家指出,这种现象的频繁出现,是因为“政府缺少统一的监管协调部门,城市地下管线各自建设和管理。”因此,不少专家曾建议专门成立一个管理地下管线的机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城市地下管线的产权主体涉及几十家单位,例如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燃气公司、热力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公司、政府、部队和各工矿企业等,管线的建设、维护管理均由各单位自行负责。除各自为政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外,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不详、道路无人统管,也是造成管线维护和管理毫无章法的原因。